6月15日,55名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康复出院,这是我区接收灾区伤病人员的首批出院者。当日下午,自治区卫生厅在南宁火车站举行仪式,为伤病人员和随同陪护人员出院返乡送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和两家医院领导及医务人员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仪式。仪式上,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尤剑鹏致辞,伤病人员代表对到广西治疗后社会各方面给予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为尽最大努力改善地震伤员治疗条件、保护伤员健康、推进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从四川地震灾区向全国20个省(区、市)转送1万多名地震伤员进行后续治疗。 5月22日以来,我区共接收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238名,安排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和柳州市工人医院等4家定点医院治疗,伤病人员特点是骨折多、病情重、中老年多、治疗难度大。定点医院接到任务后,克服困难,紧急行动,腾出最好的病房、抽调最好的医务人员、使用最好的设备和药品,医务人员视灾区伤病人员为亲人,为抢救生命忘我工作,使绝大多数伤病人员在短时间内就获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这些出院人员和随同陪护人员返回家乡后,将成为一支重要力量投入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这批出院55名伤病人员中,31人发生骨折,年龄最大的75岁,最小的仅2个月,平均年龄35.8岁。所有出院伤病人员都经医院专家组讨论,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出院指导原则》才能批准出院。伤病人员在我区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陪护人员食宿费和返乡交通费,均由我区支付。51名陪护人员随同出院伤病人员同乘一趟列车返乡。为确保健康安全,自治区卫生厅派出4名医生、护士随车护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