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提高救助效果--广西医学信息网
你的位置:首页++广西卫生++卫生快讯++正文
『广西医学信息网』
广西全面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提高救助效果

作者:广西卫生信息网  时间:2008-6-16 23:48:41  来源:广西卫生信息网  点击次数:

 

   (记者蒋秋)今年我区将全面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构建“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救助效果,以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这是记者从6月13日召开的全区民政系统抗洪救灾紧急动员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视频会上获得的消息。

  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自治区党委2008年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也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今年为民办10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阶段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提高医疗救助效果。为此,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针对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和医疗需求,进一步修改现有的医疗救助方案,建立以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做到既有重点救助方式,又有一般救助方式,既解决大病困难,又解决日常看病需求,使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不同需求的救助对象,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的实际效果。

  为了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要求:一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当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常年患重病需要维持院外治疗、年老体弱的人员以及城市中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每年发放一定限额的医疗救助金或医疗救助卡,方便这些对象日常看病和购药。三是对患大病、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个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给予二次救助。四是对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通过二次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高额自付费用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以及城乡低收入人群存在医疗困难的,要通过临时专项救助帮助他们减轻困难。五是对一些因巨额医疗费用而严重影响到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救助对象,要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定向捐助和慈善援助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特殊困难。



【我来说两句】【推荐】【字体:】【打印】【关闭

[评论将在5分钟内被审核,请耐心等待]
新闻热点
╃:::|热点导读|:::╃
·改善诊疗条件  维护灾区人民健康
·自治区主席马飚看望运送到广西治
·四川地震灾害后续治疗伤员到达广
·坚持“五到位”原则完成村村覆盖
·广西接收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首
·“我与中医药、民族医药”征文活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告 2008年
·部局领导前线慰问,鼓舞救灾防病
·九条铁律 锤炼前线卫生监督员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公
·关于对柳州市重新确认为自治区卫
·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梧州市文明卫生
·八步区 实施“文明卫生素质”培训
·2008年广西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在邕
·柳州今年将考核医务人员的医德医
·O型血告急 南宁市各无偿献血点打
·走中国特色卫生改革发展道路使人
·陆兵主席亲切会见王国强副部长并
·第三届泛中医论坛•思考中医
·广西中医药百部学术专著出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