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科教会[2008]19号
关于受理申报卫生部推荐2009年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卫办科教函〔2008〕799号)精神,受自治区卫生厅委托,我会决定受理申报卫生部推荐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卫生部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可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作为卫生部推荐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我会将受理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从中遴选出2个项目作为自治区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的项目。
二、请需要申报推荐项目的单位认真填写国家科技奖励推荐书。相关表格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应经过省部级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评选程序,并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四、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请有项目申报的单位务必于2009年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5份送到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的同时交专家评审费600元/项。
五、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参见《卫生部关于征集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卫办科教函〔2008〕799号)。
联系人: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 李斌,邓莉 0771-5854632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7号 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办公室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0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