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科教会[2008]15号
关于举办2008年第三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的正式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为在我区推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准入备案制度做准备。受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定于2008年8月25~28日在南宁市举办第三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20081301077)。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聘请优秀师资组成授课小组,使用卫生部规划教材,脱产集中学习。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卫生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授予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6学分。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及其工作人员岗位准入条件之一。
二、培训对象
面向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接触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2008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至晚上20﹕00时。晚上20﹕00时后到达的学员,请直接到会务组房间报到。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地址:南宁市桃源路74号;总台电话:0771-2096188、2802775)
(三)培训时间:2008年8月26~28日,为期三天。四、培训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概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危险度评估;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设备要求、个人防护装备及检测验证;实验动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应急体系与预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需交培训费、资料费4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二)预通知中的第三、第四期合并至本期(第三期)举办。各单位已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尚未报名而需要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请务必于2008年7月29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寄送至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办公室。无回执的学员将不能保证提供培训资料。
(三)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李斌,邓莉 0771-5854632(传真)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7号 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办公室
邮编: 530022
附件:1. 第三期报名总表.rar
2. 2008新课件.rar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